10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出關于征求《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(修訂稿)》意見的函,向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,發展改革委、生態環境部、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建建設生產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征求意見,要求于10月28日前將意見書面反饋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。